作者:刘新宇
最近,上海链家地产的一个员工“亮哥” 在抖音账号“亮哥一下”发布了图文和视频要求链家取消“借薪制”。亮哥反映,在链家的“借薪”制度下,起码上百位同事的实际薪资并没有达到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而亮哥并不是从社交媒体开始维权的。从2023年9月起,亮哥就通过多种渠道反映情况,希望在公司内部推进,改变这一不公平的制度;在多次尝试无果之后,才转向劳动监管部门投诉。他分别至上海市徐汇区劳动监察大队和12345平台进行实名投诉,要求公司补发上海链家所有员工近两年内不足法定最低工资标准部分薪资。最后,维权无果的亮哥在2024年一月份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批评链家的工资制度,并且鼓动同样有行动意愿的员工共同参与“最低工资行动”特别行动小组,推动链家改变制度,保护员工基本权益。
亮哥和他的同仁们的经历看似稀奇,实则并不罕见。房产中介等依靠业绩提成的行业员工长期只有业务提成收入而无底薪已是常态。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上述行业单位实际较为常用借薪制,即将业务提成不及最低工资标准的员工,以“公司预支生活费”的名义不足剩余款项以不足最低工资。实际上,相比于劳务关系,这种制度下的劳资关系更像是合作者。公司只是充当交易平台或中间人,而劳动者的收入全凭自己绩效。然而,为了满足法律要求的最低工资,并且为了吸引劳动者前来工作,很多公司都会打着“底薪”的幌子实行借薪制。
就链家而言,在其过往招聘中曾宣称自己提供无责底薪。但实际上大部分员工在进入的第三个月后都会被转为有责任底薪制度。这一欺骗性招聘把年轻、亟须工作的应届生网住。一旦他们工作超过三个月,他们就会发现自己的工资基本上完全基于业绩,跑不动业绩说不定还会倒欠链家钱。在现如今经济放缓的当口,这样巧立名目显然让很多年轻人进退不得。
这与去年各地突发的“花钱上班”事件异曲同工。不过,借薪制是以公司“垫付基本工资”的名义来使得劳动所得在实际上纯粹依赖于业务提成。这个关系中,员工成为了公司的债务人,只有跑动业务才有工资。而后者是一些单位在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在员工工资发放前向员工 “借”部分工资,或者让员工在金融机构贷款,再提供给单位以缓资金周转。这一关系中,员工则成为了公司的债权人,但公司,作为借务人,却是明显利用不平等的权力关系迫使员工同意。无论何种,这都是对劳动者劳动权益的损害。
借薪制度这一工资体制减轻了公司的人员工资压力,公司只负责给员工提供工作平台。员工工作被视为是个人劳务派遣,而不是劳动关系,公司对其不负任何基于劳务关系基础上的工资责任。 实际操作上,这一制度剥夺法律上对员工的最低工资的保障。极大增加员工的经济负担和工作压力,并且提供公司更大的空间对打工人进行剥削更大力度的剥削。但其实这仅是一种借款行为,而并非发放工资行为。员工能否按月取得工资存在不确定性,工资多少完全与业绩直接相关。如果当月没有业绩,工资实际为零,并没有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样的情况下,公司的侵权是昭然若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