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新宇 编辑:汪洁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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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争议,找老板找单位协商没有作用,该怎么办?
第一件事是找出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问题。打工人行动前应该详读劳动合同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的条款!
打工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也可以不经协商或者调解直接提出仲裁申请。
注意事项:
一、仲裁委的地域管辖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辖。 这里存在一些争议:如果工作地点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怎么办?如果用人单位是外国注册的企业怎么办?
关于第一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有提出,“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也就是说,在工人工作地点跟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时,仲裁立案应该在工作地点辖区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实际用工地是需要证据进行证明的。而管辖的争议将影响仲裁处理程序是否违法。因此,在实际用工地辖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有可能将仲裁过程拉长。但企业的注册地是很难短时间或者是轻易的改变的。所以以企业注册地立案可以解决很多争议。
第二个问题更加复杂,并且没有完美的答案。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涉外用工争议法律适用的理解各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多有修改,其中包括扩大了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纠纷的管辖权:在现有司法管辖连接点(亦即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及代表机构住所地)的基础上增加“其他适当联系”的兜底性语言。所以,只要满足以上任意条件的,都可以在国内提告。在国外因语言等隔膜,诉讼成本较高。因此,笔者建议遇到这类问题的打工人士争取在国内提告。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应该亲自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的立案接待窗口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以申请立案。
申请书:申请书一式四份,仲裁委留存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钢笔或者签字笔书写或复印,均需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写上日期。
以下是提供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例子:申请人王某某于2018年8月20日入职某公司,担任策划员岗位,并与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19日,试用期期限为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20日,约定工资为5000元,每月15日发放上月自然日工资。2018年11月19日,因试用期不合格,公司与王某某解除了劳动关系。在职期间,王某某存在加班行为,每个周末只休息一天,公司未安排倒休也未支付加班费的情形。这种情况下,王某某可以参考以下模板撰写劳动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样本)
申请人:姓名 王某某 ,性别 x, xx年 x月x日出生,民族x
身份证地址:xxxxx
邮政编码:xx 联系电话:xxxxx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xxxxx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xxx 职务:xxx
单位地址:xxx 电话:xxxx
仲裁请求:(注:必须写明时间和金额)
(1)请求确认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9日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2)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5000元;
(3)请求支付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9日期间的工资2988.5元;
(4)请求支付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9日期间周六日加班费5977元;
(5)请求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5000元。
以上共计18965.5元。
事实和理由:
本人于2018年8月20日入职某公司,担任策划员岗位,并与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19日,试用期期限为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20日,约定工资为5000元,每月15日发放上月自然日工资。2018年11月19日因试用期不合格,公司与本人(申请人)解除了劳动关系(注:此处要注明的是解除原因及解除时间)。本人在职期间存在加班行为,每个周末只休息一天,公司未安排倒休也未支付加班费。本人在公司工作到2018年11月19日,工资发放到2018年10月3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现特向X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述仲裁申请。
计算方法如下: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5000元=月工资5000元×0.5个月×2倍
(2)工资2988.5元=月工资5000元 ÷21.75×13个工作日;
(3)周末加班费5977元=月工资5000元÷21.75×加班13天×200%
(4)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5000元=月工资5000元×1个月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须有申请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须填写提交申请书的日期)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携带其他文件和证据用以支持仲裁申请:
身份证明:携带本人有效(注:在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银行流水(注: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发放工资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入职登记表、工资条、离职申请表、社保清单、考勤记录、工作证或有公司盖章的文件等材料。一式两份
其他相关证据:如工伤证明及其他直接或间接证据说明待遇等相关情况
被申请人(公司)身份证明:申请人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可以在相关企业注册网站上查询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基本信息。
委托代理: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受委托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供律师事务所函原件一份
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当填写本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受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以上文件仅供参考,申请人应当自行到辖区相关部门网站或办公室领取仲裁申请书模板,并按真实情况填写。
三、仲裁受理的时效
打工人应注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这一年的仲裁时效过去,仲裁这一条路被堵死了。
但是,在劳动关系存在或继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一旦劳动关系终止,打工人应该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四、仲裁适用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最后应当注意的是,民法典规定,欠款诉讼时效为三年。所以,打工人如果因欠薪问题与老板产生争执,并且有欠款证明(如欠条等),那么即使仲裁时效过去,也有民事诉讼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