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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到“人头公司”问题:2024年发现中国人在泰国成立了300家公司,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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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委员会主席指出,“中国中铁十局”公司只是冰山一角,披露2024年有超过300家中资新公司在泰国成立,模式为泰籍股东持股51%,中方持股49%,但泰国商务发展部称仅负责公司注册。

2025年4月24日,泰国众议院经济发展委员会主席西提蓬·威布塔纳库(นายสิทธิพล วิบูลย์ธนากุล)在邀请相关部门就涉及审计署办公楼倒塌事件相关的建筑公司“名义股东”问题作出说明后表示,发现承包建筑公司由泰国人担任名义股东,泰国特别案件调查厅(DSI)已能追查并逮捕部分涉案人员。上周,DSI、商务发展部、泰国工业标准局、钢铁研究院、工程师协会等部门已向委员会提供了相关信息。

DSI方面表示,相信“中国中铁十局”公司采用了“名义股东”持股模式。委员会一直建议政府关注此类企业设立并规避法律,寻找代持股东的行为有违法风险。例如审计署大楼案,有多名工程师反映自己的签名被伪造,引发外界质疑建筑监管是否真正符合标准。

委员会建议政府和相关部门继续扩大调查,因为不希望只有审计署大楼被查,实际上还有大量建筑可能涉及类似名义股东承建的情况。

西提蓬还透露,商务领域数据库显示此类公司数量众多。回顾过去五年,每年新成立的中资控股建筑承包公司仅有40至50家,但去年新成立公司超过300家。五年累计新设公司达500-600家,均为泰国人持股51%(具体身份需进一步核查),中资公司持股49%。这表明“中国中铁十局”只是冰山一角,政府应严查其他承包商是否存在同样行为。

西提蓬指出,中泰合资新公司数量激增,商务发展部过去可能未注意到异常,仅按法律流程登记公司。如今事件发生,尤其“名义股东”问题并非新问题,社会长期反映。其他行业如农业、教育等也存在类似情况,比如出售工程师资格证用于就业,学生签证被用于“名义股东”企业工作。因此,政府必须严格执法,坚决解决这一问题。他相信问题根源在于长期的忽视和放任。

西提蓬认为,现有法律已足够覆盖解决此类问题,但缺乏部门协作。例如,商务发展部仅负责公司注册,称无权追查投资资金来源,认为应由DSI负责。但DSI表示,只有涉及其他犯罪时才能立案调查。目前被查处的“名义股东”企业,多因股东涉及网络赌博、呼叫中心等其他违法业务,追查资金流向后才发现投资了“名义股东”公司。

新闻来源: https://www.thaipbs.or.th/news/content/35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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