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外劳工的基本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小到一张机票,大到巨额工资被克扣,甚至发生严重工伤和死亡状况,都可能会出现不了了之的情况,而相关责任人或公司,最终都会逍遥法外,不用负任何责任。
本文笔者仅仅结合过去三年,也就是2020年1月到2023年1月的数据,做一个分析。
问卷调查工人总人数:50人
时段:2020年1月—2023年1月
工人籍贯:国内各个省市,以湖北、湖南、江苏、山东、河北等为主
所从事行业:建筑业、矿业、基建、电业等
性别:都是男性
年龄段:25-55岁
工人月平均工资:9000-13000
务工国家:沙特、尼日利亚、俄罗斯、厄瓜多尔、印尼、菲律宾、巴布亚新几内亚、坦桑尼亚、伊拉克等
海外务工工龄:2-7年不等
序号 |
权益受损类型 |
人数 |
占比 |
备注 |
1 |
工资被拖欠超过两个月以上(最终领到的) |
42 |
84% |
|
2 |
工资被拖欠超过两个月以上(已经无望讨回的) |
21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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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资被拖欠超过半年且无望讨回的(包括半年) |
6 |
12% |
|
4 |
疫情补助被拖欠超过三个月的(最终领到的) |
35 |
70% |
|
5 |
疫情补助被拖欠超过三个月的(已经无望讨回的) |
23 |
46% |
|
6 |
疫情几年内没有拿到任何疫情补助的 |
16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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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司没有买基本医疗保险 |
26 |
52% |
还有多位工人不知道是不是买了 |
8 |
护照被无故扣押 |
32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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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工期被无理延长 |
2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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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资没有按照合同写的发放 |
13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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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无故或者经常被不合理克扣工资 |
5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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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被公司超额罚款(没有正当理由) |
9 |
18% |
|
13 |
签证不合规 |
24 |
48% |
还有很多位不清楚是否合规 |
14 |
强制加班,没有加班费 |
27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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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遭遇明显的强迫劳动 |
22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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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工作环境恶劣,缺乏保护措施 |
19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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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在公司遭遇恶意扣押,没有人生自由 |
7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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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在公司遭遇殴打,本人亲历 |
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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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在公司看到工友被殴打,见证者 |
12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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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工伤得不到补偿和必要的医治 |
9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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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看到其它工友因为工伤得不到医治和没有补偿 |
37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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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在公司见证工友死亡(意外死亡) |
1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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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住宿环境差,伙食恶劣 |
23 |
46% |
住宿环境差的标准是超过12人住小于30平米的宿舍,只有一个洗手间,蚊虫多,伙食恶劣指的是一顿饭菜大概在5元人民币以下,经常吃冷食。 |
24 |
机票没有报销(往返)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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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机票没有报销(单程) |
27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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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机票只是报销一部分(公司报销超过50%) |
31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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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机票只是报销一部分(公司报销低于50%) |
15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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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签证费用工人自己出 |
12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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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中国海外劳工,遭遇的权益受损种类繁多,且有多种权益受损情况非常普遍,比如工伤得不到补偿、该有的补足被克扣、工资本长期拖欠、强制加班等等。
中国海外劳工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根本原因如下:
首先,中国缺少专门的监管部门,所谓的劳动局或者劳动保障部门,都是不作为的多,他们对于跨国公司基本没有任何管束。工人一旦向这些部门投诉,往往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应。且投诉渠道系统性不强,没有专门应对海外劳工权益保障的对接口,工人权益受损,无处投诉的事情也非常普遍。
其次,中国驻外使馆,虽然声称会保护中国公民的基本权益,但是很多中资企业在海外的中国劳工权益受损时,当这些工人向中国驻外使馆求助时,后者往往把工人推回给企业,等于工人的投诉毫无意义。只有一种情况下,使馆会一定程度上给相关公司施压,那就是当“事情闹大了”,所谓事情闹大了,就是出现极端案例后有外媒介入,或者工人集体抗议游行,导致很多社会关注,这个时候使馆碍于颜面才会插手。大多数情况下,中国海外劳工在外工作权益受损后,找中国驻外使馆,基本没有啥效果,有时候还会有反效果——比如,当使馆告知企业管理层,企业会因此“报复”员工。中国驻外使馆的领事救助部门,很多时候,都没有帮助到权益明显受损的海外劳工,他们的求助,不是被踢皮球(比如使馆会强调他们没有执法权来推诿或者让找什么“商务部”去解决),就是让工人继续和公司协商解决。
中国政府部门的不作为,监管不到位,是导致很多海外劳工权益受损得不到保障的根本原因。那些对工人苛刻的公司或者管理人员,也因为无人监管他们,没有对他们的惩戒措施,,使得他们可以长期为所欲为,不断欺压底层工人。
第三,国际间法务合作的缺失,导致不少中资企业到了海外,就像到了法律真空地带,他们有的可以私设刑法,完全罔顾工人基本权利,而不被惩罚。这不止是中国这边监管缺失的问题,也包括不少发展中国家的对外劳保护的薄弱,在这个方面,新加坡和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是比较好的。比如在新加坡,中国劳工权益受损,可以直接求助新加坡的劳工部,也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或者回应。但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国家,他们的外劳法律也不完善,就比较难,比如菲律宾、印尼、柬埔寨、沙特和非洲的很多国家。
第四,普法教育的缺失,很多工人在海外务工,权益受损不知道怎么维权,跟他们本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也有很大的关系。加上中国国内的这方面的立法也是有较多不完善支出,海外劳工回国通过起诉维权成功的很少,但是在海外通过法律维权的成功案例还是有的。
中国海外劳工权益难以保障,随着中国劳工出国打工的人数增加,这个问题也更加凸显,疫情后,会有更多底层工人到各个国家打工,他们的权益保障问题应该引起更多关注。本文所列因素也仅仅是一部分主因,日后笔者会结合更多数据做更多深入有效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