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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尼中国劳工的强迫劳动情况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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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尼有很多来自中国的跨国企业,其中有多家企业都有存在不同程度的强制劳动情况。这些企业包括建筑类的、钢铁业、电业和其它能源产业等。本文经过对部分劳工的抽样调查,得出有关中国劳工在海外被强迫劳动的调查报告。

强迫劳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强制性改变劳动合同期限。这种情况在2020初到2023年初三年内,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根据对50位劳工的调查数据,其中有45%的劳工表示,他们的劳动合同被强制性延长。公司以所谓机票昂贵、航班太少、工期没有按期完成、交接员工难以按时到岗等理由,说服工人接受劳动合同延长的要求。出于多种不可抗拒的因素,所谓的“要求“,事实上都是强制性的。因为如果工人不接受延长劳动合同的要求,就可能面临难以回国、护照取不回、拖欠薪金不发放等后果。

值得注意的是,’结构性强迫同意’的环境不一定能被局外人立即观察到,甚至不易取证,并且可能很难通过传统手段进行评估,如国际劳工组织的强迫劳动指标框架,该框架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公司内部系统性强迫劳动很难评估。

其次,延长工作时长,就是每天工作时间明显超出原先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通常,工人的日工作时长是10个小时——这已经超过了国际8小时工作时间制,但是即便是普遍的10小时工作时间的状况下,很多工人还是被进一步延时工作。有超过60%的工人表示,他们的日工作时间在12个小时,甚至更久,这种情况每周会出现两到三天,且没有加班费。

第三,增加工作日,就是每周正常应该上班5天或6天,但是多家企业出现工人一个月只有两天休息,甚至只有一天休息,这明显违背了劳动法。有30%的工人表示,他们被强制延长工作日期,他们一周要工作七天,每个月只有1-2天是休息日。

第四,惩罚性强迫劳动。惩罚性强迫劳动,是比较隐蔽的,也比较难以辨识。比如工人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处罚工人一周的工薪,这意味着工人一周的工作就白干了。但事实上,这种惩罚是比较随意的,随时存在侵犯工人基本权益的状况。比如,工人仅仅是得罪了公司的某个管理人员,或者公司认为工人传播了不利公司的消息(包括通过正常渠道的投诉),然后就被公司惩罚。

惩罚性强迫劳动,还包括公司以要求工人增加工作日期或每日时长作为对工人的惩罚,有的公司甚至将此作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对于中国跨国企业在国外的生产环境,尤其是在印尼,缺乏必要的监管,很多公司内部存在对员工的强迫劳动、歧视和员工不安全的工作条件。有些大的跨国公司,比如青山镍业和总部在中国江苏的德龙钢铁公司,他们将劳工雇佣的权限下放给所谓的分包商或下属供应商,而这些供应商对工人的强迫劳动又不被监管,而总公司又可以以此为掩护,撇开责任。事实上,有很多所谓的分包公司,其实就是皮包公司,而这些大型跨国企业对此并非不知道,但是它们在用工的时候,对这些分包公司并没有严格而成熟的核查机制。

同时,印尼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对于通过能源开发促进经济发展有迫切需求,吸收海外投资主要以经济利益为导向,对于企业内部的人权状况关注甚少,尤其不会对来自中国劳工的工作状况过多关注。有的企业在偏远的岛屿上,工人几乎过着与外界隔绝的生活,国际人权组织也往往容易忽视他们,其它国际劳工NGO也难以深入调查。这导致了在印尼工作的劳工,很多要承受强迫劳动。笔者呼吁,有更多机构或组织可以关注中国海外企业的用工情况,印尼几乎是强迫劳动的重灾区,亟需加强监管。同时,位于国际供应链下游的公司,也应该通过减少或被禁止向这些企业采购原材料,才可以督促这些企业从根本上重视劳工权益,否则,只会助长这些公司对中国海外劳工的强制劳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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