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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外劳工权益难以保障的根本原因分析

中国海外劳工的基本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小到一张机票,大到巨额工资被克扣,甚至发生严重工伤和死亡状况,都可能会出现不了了之的情况,而相关责任人或公司,最终都会逍遥法外,不用负任何责任。

本文笔者仅仅结合过去三年,也就是2020年1月到2023年1月的数据,做一个分析。

问卷调查工人总人数:50人

时段:2020年1月—2023年1月

工人籍贯:国内各个省市,以湖北、湖南、江苏、山东、河北等为主

所从事行业:建筑业、矿业、基建、电业等

性别:都是男性

年龄段:25-55岁

工人月平均工资:9000-13000

务工国家:沙特、尼日利亚、俄罗斯、厄瓜多尔、印尼、菲律宾、巴布亚新几内亚、坦桑尼亚、伊拉克等

海外务工工龄:2-7年不等

 

序号

权益受损类型

人数

占比

备注

1

工资被拖欠超过两个月以上(最终领到的)

42

84%

 

2

工资被拖欠超过两个月以上(已经无望讨回的)

21

42%

 

3

工资被拖欠超过半年且无望讨回的(包括半年)

6

12%

 

4

疫情补助被拖欠超过三个月的(最终领到的)

35

70%

 

5

疫情补助被拖欠超过三个月的(已经无望讨回的)

23

46%

 

6

疫情几年内没有拿到任何疫情补助的

16

32%

 

7

公司没有买基本医疗保险

26

52%

还有多位工人不知道是不是买了

8

护照被无故扣押

32

64%

 

9

工期被无理延长

20

40%

 

10

工资没有按照合同写的发放

13

26%

 

11

无故或者经常被不合理克扣工资

50

100%

 

12

被公司超额罚款(没有正当理由)

9

18%

 

13

签证不合规

24

48%

还有很多位不清楚是否合规

14

强制加班,没有加班费

27

54%

 

15

遭遇明显的强迫劳动

22

44%

 

16

工作环境恶劣,缺乏保护措施

19

38%

 

17

在公司遭遇恶意扣押,没有人生自由

7

14%

 

18

在公司遭遇殴打,本人亲历

5

10%

 

19

在公司看到工友被殴打,见证者

12

24%

 

20

工伤得不到补偿和必要的医治

9

18%

 

21

看到其它工友因为工伤得不到医治和没有补偿

37

74%

 

22

在公司见证工友死亡(意外死亡)

10

20%

 

23

住宿环境差,伙食恶劣

23

46%

住宿环境差的标准是超过12人住小于30平米的宿舍,只有一个洗手间,蚊虫多,伙食恶劣指的是一顿饭菜大概在5元人民币以下,经常吃冷食。

24

机票没有报销(往返)

19

 

 

25

机票没有报销(单程)

27

54%

 

26

机票只是报销一部分(公司报销超过50%)

31

62%

 

27

机票只是报销一部分(公司报销低于50%)

15

30%

 

28

签证费用工人自己出

12

24%

 

 

从上表可以看出,中国海外劳工,遭遇的权益受损种类繁多,且有多种权益受损情况非常普遍,比如工伤得不到补偿、该有的补足被克扣、工资本长期拖欠、强制加班等等。

中国海外劳工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根本原因如下:

首先,中国缺少专门的监管部门,所谓的劳动局或者劳动保障部门,都是不作为的多,他们对于跨国公司基本没有任何管束。工人一旦向这些部门投诉,往往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应。且投诉渠道系统性不强,没有专门应对海外劳工权益保障的对接口,工人权益受损,无处投诉的事情也非常普遍。

其次,中国驻外使馆,虽然声称会保护中国公民的基本权益,但是很多中资企业在海外的中国劳工权益受损时,当这些工人向中国驻外使馆求助时,后者往往把工人推回给企业,等于工人的投诉毫无意义。只有一种情况下,使馆会一定程度上给相关公司施压,那就是当“事情闹大了”,所谓事情闹大了,就是出现极端案例后有外媒介入,或者工人集体抗议游行,导致很多社会关注,这个时候使馆碍于颜面才会插手。大多数情况下,中国海外劳工在外工作权益受损后,找中国驻外使馆,基本没有啥效果,有时候还会有反效果——比如,当使馆告知企业管理层,企业会因此“报复”员工。中国驻外使馆的领事救助部门,很多时候,都没有帮助到权益明显受损的海外劳工,他们的求助,不是被踢皮球(比如使馆会强调他们没有执法权来推诿或者让找什么“商务部”去解决),就是让工人继续和公司协商解决。

中国政府部门的不作为,监管不到位,是导致很多海外劳工权益受损得不到保障的根本原因。那些对工人苛刻的公司或者管理人员,也因为无人监管他们,没有对他们的惩戒措施,,使得他们可以长期为所欲为,不断欺压底层工人。

第三,国际间法务合作的缺失,导致不少中资企业到了海外,就像到了法律真空地带,他们有的可以私设刑法,完全罔顾工人基本权利,而不被惩罚。这不止是中国这边监管缺失的问题,也包括不少发展中国家的对外劳保护的薄弱,在这个方面,新加坡和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是比较好的。比如在新加坡,中国劳工权益受损,可以直接求助新加坡的劳工部,也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或者回应。但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国家,他们的外劳法律也不完善,就比较难,比如菲律宾、印尼、柬埔寨、沙特和非洲的很多国家。

第四,普法教育的缺失,很多工人在海外务工,权益受损不知道怎么维权,跟他们本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也有很大的关系。加上中国国内的这方面的立法也是有较多不完善支出,海外劳工回国通过起诉维权成功的很少,但是在海外通过法律维权的成功案例还是有的。

中国海外劳工权益难以保障,随着中国劳工出国打工的人数增加,这个问题也更加凸显,疫情后,会有更多底层工人到各个国家打工,他们的权益保障问题应该引起更多关注。本文所列因素也仅仅是一部分主因,日后笔者会结合更多数据做更多深入有效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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