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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律师Q&A:其六,关于扣押护照与人身自由

问:被公司扣押护照怎么办?

答:就扣押护照问题,这毫无疑问是违反中国法律的,我相信也违反了印尼的法律。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就是直接禁止这种情况的。工友们可以尝试向你们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并录音或者录像保存证据,行政部门如果不作为,也可以向它的上级部门举报和投诉。另外,也可以向印尼警方报警,向中国大使馆报告这种明目张胆违法的情况。举报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发跨国快递给国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监部门。

 

问:如果被用人单位非法扣押了护照怎么办?

答:首先必须知道,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的私人证件,包括身份证和护照等。扣押护照的做法不但不符合中国的法律,同时也不可能符合所在国的法律。扣押护照的做大毫无疑问是违法的和必须纠正的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长期扣押你的护照不还,而你又急于回国,那么你可以给用人单位发一份书面的快递文件,里面注明:作为用人单位,你公司长期扣押我的私人护照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一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我于九个月前,因公司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不到位,致使我遭遇工伤,造成我……的(伤害),伤痕迄今未愈,需要回国继续治疗。但是你公司一直不肯为我办理回国手续且扣押护照直至今日。今天特向你公司发督促快递文件,希望你公司立即归还属于我私人的护照,并在  日内为我安排回国事宜,我为购买机票。否则,我将不得不通过私人途径回国治疗。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皆由你公司负责。

特此告知

然后签名和写上日期,发送快递给老板本人就可以了。

请一定要保存好这份文件,将成为以后维权的一份证据。

如果老板还不给你退还护照的话,那么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你或者你的家属可以分别给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发一封快递,要求和督促其履行法定监察职责,并对违法的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劳监部门不履行其法定职责,那么在国内的你的直系亲属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其行政不作为。我可以告诉你,告行政不作为的案子大部分都能赢,这种案子只要你提供了曾经向劳监部门提出行政请求且行政部门逾期不履行其法定职责的证据,你基本上可以胜券在握地赢得这场官司。官司赢了以后,你不可能拿不回你的护照。

还有,你可以向所在国的警方报警,要求他们责令老板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将被非法扣押的护照返还给你本人。

当然,你也可以向中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投诉和反映你被非法扣押护照、遭遇工伤急需回国治疗但没有护照的情形,请求大使馆领事馆帮助督促一下。

 

问:现在回不了国,怎麽办?

答:关于自由回国的问题,说穿了,也就是人身自由和行动自由的问题。

中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派遣单位)无权以任何借口扣押劳动者的私人证件。所以公司扣押护照不还的做法毫无疑问是违法的。另外,扣押护照事实上有变相强迫劳动的嫌疑。因为没有了护照,在海外就业的劳工就是失去了回国自由甚至是行动自由,回不了国就不得不继续在公司劳动,为老板创造利润。这事实上就是变相强迫劳动。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的,不但违法,更是一种犯罪行为。

被扣押护照失去回国自由的工友可以向用人单位或者派遣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警,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同时可以书面(以发快递形式)向用人单位或者派遣单位所在地的劳监部门举报公司违法,并要求依法查处和处罚责任者。还有,如果可能的话,也可以向所在国的警方报警。我相信,扣押护照、限制人身自由甚至非法拘禁、暴力殴打等犯罪行为也不可能不触犯所在国的法律,所在国警方也有管辖权。

另外一个方面,我想跟大家谈谈怎样捍卫自己的回国权和行动自由。鉴于公司扣押护照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工一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扣押护照,这种做法和所定的规章制度因为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劳动者可以合法解约;用人单位非法扣押护照,等于限制人身自由,变相强迫劳动,所以劳工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发快递告知用人单位,鉴于你公司非法扣押护照,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以我有权立即解除与你公司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务派遣合同(鉴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方通知和告知公司方面存在出入,所以稳妥和保守起见,你未免提前30天,书面快递告知用人单位你与其正式合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当双方劳动合同或者劳务派遣合同已被合法解除的情况下,你与用人单位已经不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法律关系,也不受劳动合同的约束,所以这时公司必须立即返还你的护照。有了护照,你就可以自由回国、实现你的行动自由了。要么回国治病,要么回国另行找工作,要么进行仲裁和诉讼追讨被侵犯和剥夺的权益。

如果公司继续限制你人身自由,你可以向当地警方报警,向中国使领馆报告,同时尽可能通报国内各大市场化媒体。

 

问:我的父亲在去年五月份病危住院,我申请回国但项目部说没有飞机,但九月份大使馆说有困难的同胞可以申请人道主义援助回国,项目部领导还是说:“这事他们知道,2020年就有,但没飞机,直到11月份我父亲去世我也没有回去,后来几次都有飞机回国,我们也回不去,只有等待公司包机回国。在弟一趟包机回国之前相目部也没有通知我们做好疫情防护措施,我感染了,第一趟回不去了,只好等这一次包机航班。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想回国告项目部,不知道能不能胜诉

答:回国本来是一种自由,特别是在家庭遇到重大变故的情况下,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回国要求,如果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你安排日期回国。公司没有允许你回国的理由是“没有飞机”。究竟是不是这样的情形,你可以查阅一下你所在国家和国内的通航记录和班次,如果证明确有航班,那也就可以反驳公司的说法,并证明其不安排回国对你是一种伤害。但是,要说明的是,没有安排回国,致使你不能回国奔丧造成你精神痛苦和心理伤害,应该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而劳动争议案件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你可以对公司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这会比较复杂,且难度会很大。

至于说公司防疫不力,造成你新冠病毒感染,我上次已经说过类似的问题,恐怕比较难。除非你能证明用人单位有非常严重的过错,比如严重违反防疫规定,造成你和他人群体感染,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条件,你的举证责任将会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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