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务工期间遭遇工伤应该怎么做?如何才能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维护自身权益?在这个系列里我们将为工友们总结工人成功维权的案例,从而为广大工友们提供维权相关的方法指导。下面所提供的案件判决作出于2021年3月24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原告廖某某因在印尼务工其间遭遇工伤,向被告江苏龙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索赔。这一次维权获得了有利于原告的结果,最终法院判定江苏龙瑟电力工程有新公司赔偿原告廖某某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及包括伤残及医疗在内各项补助金,总计约20万人民币。我们总结了此案的庭审程序和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内容,以供广大工友参考。
2019年8月,廖某某入职江苏龙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并被外派到印尼项目工地从事电力安装工作。9月28日,廖某某被工地上的拖拉机撞伤,造成多处肋骨骨折,后由被告送往当地医院就诊。后公司为推诿责任,向原告出具承诺书,中载明廖某某在肯达里医院检查后无大碍,并声明本次工伤所引起的医疗费由公司承担,非本次受伤引起的本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2019年10月18日, 廖某某回国。在回国后,廖某某收集了哪些有效证据来提请诉讼呢?
首先,廖某某向南京市秦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向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2日出具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除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两项,廖某某向法院出具就诊病例、诊断证明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证明自己遭受多处骨折。廖某某同时出具医药费发票、鉴定费发票、被告江苏龙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书(其中载明对原告工伤负责到底)、南京省秦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确认书(证明已通过仲裁程序)。除此之外,廖某某找到同期工友黄友贵,证明自己确实在工地工作期间遭受的工伤。最终,在充足的证据支持下,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判决江苏龙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十日内向廖某某支付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交通费、经济补偿金。法院同时判定由于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被告公司应向廖某某支付二倍工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