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篇文章中,我们对山东嘉强置业有限公司在阿尔及利亚务工的中国工人的遭遇进行了深入的调查采访,对于工人投诉公司方的欠薪、扣押护照、违反合约等问题,我们向观众展示了来自工人、公司老板、中国大使馆三方面的声音和说法。远离中国又在非洲当地沦为黑户身份的工人们,难道是处在两国都不管的法律空白地带吗?雇佣方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是否构成犯罪呢?转包工程给私营企业的国企又该承担哪些职责?中国驻外使馆是否有责任帮助中国公民解决这些困难呢?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天的文章中,来自美国和中国两地的律师将带给大家极有启发性和震撼力的专业分析和结论。接下来,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郭亚萨将先从山东嘉强置业有限公司老板写给全体工人的一封信说起。
山东嘉强给员工的一封信佐证工人欠薪指控
在第一期节目播出之后,工人透露山东嘉强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宗挺2022年1月20日发给了他们全体员工一封信,信中提到:2020年12月30日之前工人工资的30%将于2022年2月下旬发放到位,而2021年工资的30%由于疫情原因需要等到2022年年中才能发放。这等于佐证了工人关于公司欠薪的投诉完全属实,同时也证明该公司负责人在第一期节目接受本台采访时,所谓没有欠薪的说辞并非真话。对于老板是否会兑现2月份发放欠款,工人们说到时候还不一定能拿到钱,可能会推到六月份。
这期节目的广播文稿在三月份上网时,本台记者联系先前采访过的工人,想就嘉强公司是否兑现承诺,在二月底之前发放工人工资的30%了解情况,但是工人们不知何故,都没有回复。
在这封信里,老板还特意强调,他们参与施工的工程,是阿尔及利亚政府保障房项目,并不是一带一路工程,那么真相是什么呢?几天前,一位自称是该公司前项目管理人员发邮件向我们披露,工人们都是在北京城建承包的工地干活。我们致电北京城建驻阿尔及利亚分部,但是对方在得知是来自自由亚洲电台的电话之后便挂了电话。记者在网上调查看到,北京城建在2021年正式动工建造在卜利达省的3000套保障房工程。这个工程是北京城建在建设包含阿尔及利亚歌剧院、500套公共商品房、光纤光缆厂等多个项目之后的又一个境外工程。在北京城建官方网站的 《“一带一路”倡议的践行者》一文中,也提及了阿尔及利亚保障房等十余个衍生项目。毋庸置疑,保障房是一带一路总框架下延展出的项目之一。
这些从中国各地招工来的工人,目前在阿尔及利亚卜利达省干的工程,就是山东嘉强置业有限公司所称的政府保障房项目。他们从事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瓦工、水电工、粉刷工等工种。工人们透露,承包了一带一路国企项目工程的山东嘉强置业有限公司是私企,原来还有个其它名称。
国企项目转包给私企 层层盘剥
在阿尔及利亚的中国工人D先生说,这个公司曾经以延边宏泰的名字注册,后来才换成现在的名字:“原来注册的是那个延边宏泰,骗人骗了几年,后来名声坏了,就注册了个公司叫山东嘉强,继续骗人。孙宗挺是山东嘉强的法人代表,他爸是那个延边宏泰的法人代表。”
本来由政府国企运作管理的一带一路工程项目,是怎样发包给私营企业的呢?
在阿尔及利亚的中国工人D先生说,中铁十四局、中铁十七局、中国水电、北京城建等国企承包了工程之后分包给当地小企业,在这个发包过程中利润已经被层层搜刮,到最后拿到项目的小企业手里就没多少钱了:“他在这接这个活转了几十个人,这个活到他手里就30到40万,你想,肯定所有的利润上游国企这些大公司拿走了,到他手里就没啥利润,没啥利润咋办?他就压榨工人。基本跟国内形势是一样的,扒皮知道吧。国企把皮已经扒过了,把这活包给这小老板,小老板再扒一层皮,我们工人手里就没钱了,有的人是有钱他不愿给你,知道他把你骗来了,骗来到这后你就没办法,你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律师现身说法:公司违约在先 工人可解除合同
针对工人的遭遇,我们采访了中国一级律师、国际经济法学博士彭焰女士。彭律师是专长国企、民企、外企等领域法律事务的中国知名律师,30多年的律师生涯中曾成功处理过上百起具有重大影响的国内外民商事刑案。她表示,如果山东嘉强置业有限公司违反合同在先,工人是有权利解除合同的。
彭焰律师:“国企这一边和民企签的这个分包协议,涉及到签证护照的办理,然后,就是劳工外输的工作条件,工作量工作时间,报酬,这些第一份合同里边一定会有的。第二份重要的合同就是民企给这些用工签的这个涉外劳动合同。如果是对方违约在先这些劳工要根据情况,他是有权解除合同的。这个违约是对方违约,仍然他回国的来回的飞机票这些费用,都应该由违约方来承担的。”
虞平律师:中介机构、相关企业涉嫌“贩卖人口”
看来工人有权解除这份违反合同法的合约。除此之外,工人还有哪些权益受到侵害?我们采访了原美国律师协会法治项目中国办公室主任虞平。他认为,工人投诉的问题是很严重的,涉及到贩卖人口。联合国2000年通过了关于反跨国犯罪组织的一个公约,中国也是缔约国之一。阿尔及利亚这些工人的待遇,跟这个公约中关于贩卖人口的定义吻合。
虞平律师:“这个定义里面就说第一个有一种跨国行为是用来招募运输运送接收以及包庇,把人口运到另外国家的这样一个行为,而且这种行为中间包含的什么呢,包含了有强迫欺诈以及欺骗等等一些手段。它的目的是为了营利,所以你把这三个特征用上去,你可以看到中国的中介机构也好或者是一个国营的或者私营的一个外包的机构也好,它是符合国际上公认的关于人口贩卖的这个定义的。所以中国作为缔约国之一,阿尔及利亚也是缔约国之一,当然对这个问题有义务合作来打击跨国的贩卖人口的行为。其实每一个中介就是人口贩卖这个链条里面的,每一个中介都是人口贩卖的帮凶,或者是一个主犯,他不能说把责任推给别人。
国企和分包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
把工程分包给私企的国企是否有责任监督下属的分包公司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彭焰律师:“凡是诸如输出的这些对外劳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那这个国企以及它的二级的那个承包商有绝对的责任要承担。”
虞平律师说,当今世界一致认可的规范,就是要求任何企业在营利活动中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虞平律师:“这个责任就包括在跟你的合作方进行合作的时候,你一定要监督你的合作方的行为。所以北京城建如果说它是下方跟我没关系做借口,那当然是不合适的,因为联合国也有企业的社会责任这样的一个已经是形成国际惯例的行为准则,那北京城建毫无疑问应当要承担责任的,所以它对它的下家发生的这些甚至涉及到国际犯罪的行为,它不仅承担有这个监督的义务,甚至它有一个制止的义务。”
在阿尔及利亚的中国工人D先生表示,这些私企没有人监管:“国企他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来了以后看那老孙能干,把这活包给他,别人十块钱,老孙八块钱就能干,包给老孙,就是这样。”
彭焰律师指出,从法律的角度需要审查这些承揽上方发包项目的企业是否具备资质。
彭焰律师:“法院审理的时候经过审查它没有资质,它没有资格,而且或许里边还存在着一些虚构事实、弄虚作假,包括签证、包括它承揽这个合同,不仅是这家企业还有它的上位企业就是国企,可能没准里边还弄出腐败,这些都是我们纪检监察机构可以介入的。”
在阿尔及利亚的中国工人D先生对本台表示,从国企到私企层层转包,各自获利,导致最底层的工人受害,反映的是体制的问题。他说:“哎……中国人都是这样,在国内也一样,我思来想去我觉得就是这个制度有问题。所以孙老板在这他也没办法,他不压榨工人他挣不到钱啊。我在建筑行业待了快20年了,我见的事也多了,国内也一样,特别是政府工程,他们造价算得特别高,就是你包给我我包给你,就是那样,都是关系。”
大使馆是否尽责?
中国驻阿尔及利亚大使馆的工作人员在这个系列报道的第一期节目中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不能介入劳务纠纷,要工人回国通过法律途径自己解决纠纷。那么大使馆是否有义务和责任来帮助这些在海外遭遇困境的工人?
虞平律师:“他们工人遇到领事馆大使馆的人常常都是说你这是合同纠纷,这是大错特错。为什么呢?因为你这个国家工作人员应该知道这不是一个一般的企业行为,这是一个国际社会公认的犯罪行为。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还专门为驻外领事可以为中国公民能够提供什么的帮助专门制作了一个文件,应该是2008年的时候它这个文件里面第十二条就很明确地说了,驻外的领事要在中国公民在非法滞留或者非法进入的情况下,如果他们的证件拿不到或者他们有其它原因甚至是没有金钱去买机票回国,这个文件第十二条很明确规定中国驻外领事是有义务帮助他们的,只要他们提供他们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的信息可以跟国内的公安部门核对完了以后,就在所在国的领事馆或者大使馆给他们补发证件,他们可以回去。”
对于工人反映的商务签证导致的黑户身份,虞平律师认为中国大使馆理应跟驻在国阿尔及利亚政府进行积极沟通协作,解决工人的困难,这是大使馆份内应尽的责任。
虞平律师:“这些人被发的签证大使馆的档案里都有的,他们来的是一个商务签证是被骗的,而且阿尔及利亚政府在联合国反跨国的有组织犯罪这个公约里面,也是个缔约国。当然,他知道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应该和中国政府配合让这些人能够比较顺利地回国。”
虞平律师认为,中国大使馆面对工人反映的困境,并没有履行使馆在驻在国保护自己公民应尽的职责。
虞平律师:“你不保护你的公民别的国家也看不起你。你要站在弱势群体这一边,你才能保持国家的声誉,你才能维护社会公义。我觉得外交部要好好的去反思一下,怎么样对它的驻外人员进行教育。一个国家要成为一个大国有影响力的国家,不是看你经济到底是增加了几个百分点,要看是不是能够让自己的国民有尊严地活着,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
工人们应该如何来维权?
工人可以通过哪些具体的法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彭焰律师认为,对于工人被侵权的法律追究,也分民事赔偿、刑事控告、行政诉讼等不同的方面。
彭焰律师:“如果在合同里边明确规定了,比如说规定了工资就是劳动报酬,然后规定了加班费,然后也规定了合同期满工作期满然后送回所在国所在地的费用。如果这些规定都很清晰,我们就可以通过法院直接发布支付令。那么如果是涉及到民事,比如说一些人身权利的损害侵害,还有财产方面的清退索赔和其它的这一些民事赔偿,就要法院诉讼,有一些不排除有刑事犯罪的,那就还可以刑事控告。”
虞平律师:“当然回国以后他们有更多的方法应该聘请一些律师,如果没有钱的话中国也有,特别是现在正在兴起的叫做法律援助制度,去找一些公益的法律组织、律师来替他们来打这个官司。当然承接这个所谓的劳务输出的组织,他们已经构成了国际上公认的贩卖人口的这样一个罪行,那么这个组织本身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在中国的刑法里也有这个类似的规定,强迫劳动这种都是需要受到刑法处分的。”
中国是否有责任来规范企业的运作以及海外劳工的权益保障?这些海外劳工艰辛恶劣的生存状况会对中国所打造的一带一路形象造成什么影响?
虞平律师:“国家关于一带一路的计划应该建立一个监管体系,这个监管体系就应该包括把这一些不法的行为监管起来,否则中国对外一带一路计划就达不到中国政府所要达到的目的,所谓的帮助第三世界国家或者帮助其他人,其实反而是给很多不法分子提供了一个非法牟利的机会,而且中国实际上在名誉上就增加了损失。不管它是国企还是私企,在一带一路国家进行这些经济活动的时候,要符合国家的法律,符合国际社会的公认的一些法律准则。”
我们采访到的中国工人也认为,这样下去,对中国的一带一路政策有害无益。在阿尔及利亚的中国工人F先生说:“一带一路是国家政策发动的,现在就让这些人都把国家的荣誉都败没了。”
在阿尔及利亚的中国工人D先生:“一带一路就是中国的农民工中国劳工的血泪史,可怜得很,真的。死在国外的都大有人在。”
美国和中国两位专业律师的解析深入而切中要害,给阿尔及利亚务工的中国工人以及所有处于类似困境中的海外中国劳工指出了维权的路径。工人权益被侵害,不但直接的雇佣方私营企业要被追究法律责任,而且其上面的工程发包方国企,也要承担监管和连带责任,这里面不排除有民事、商业和刑事的诉讼;同时中国驻外的使馆,应当承担起保护自己公民的职能和义务,也应该有能力协调中阿两国的有关部门,帮助工人解脱困境早日回国,而不是以合同纠纷与使馆无关为由将求助的工人拒之门外。山东嘉强置业有限公司承诺二月份发还给工人所有的欠薪,我们还会追踪工人们抗争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