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哪个行业,如今超时工作都已经成为了常态。这是因为加班是强制的吗?
倒也不见得。很多工厂机构都会设立八小时工作制度,至于加班的部分,则会另外规定。至于加班工资也会执行有关规定,平日按工资1.5倍计算,周末2倍,节假日则是3倍。
乍一看,这种安排是既合理又合法,没有任何毛病可以挑剔。如果工人都是自愿加班,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是这样吗?
事实上,许多企业的制度仅仅是看上去“合法”而已。它们理论上确实是挑不出毛病,但是他们总有办法把工人耍得团团转。没错,企业在明面上并不会“强迫”,甚至都不会“要求”工人加班,如果正常工作的话企业也会发放基本工资。但是,企业的基本工资向来都是看齐,而最低工资对于工人来说肯定是不够的,甚至可能连基本的生活开销都难以维持。出来打工,谁又不是为了讨生活呢?如果没有钱赚,那还打什么工呢。既然可以,那就加班多赚一点吧。
实际上,加班工资反而是构成了普通工人们收入的最大部分。如果没有这部分钱拿,工人就根本没有什么好赚的。而企业对此也心知肚明,因此创造出了低工资高加班费的模式,通过物质刺激变相地“鼓励”劳动者超时工作,换取更高的报酬。企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向员工发放基本工资,这也没有违法,而一切都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和企业并没有关系。
真的是完美啊。
很多时候,“自愿加班”不仅成为了工人所希望的,而“加班权”也被企业攥在手里,成为了控制工人的工具。毕竟加班说白了也不是一个完全合法的东西,企业是可以限制的吧?一些企业会打着“落实八小时工作制”的名义,对工人加班做出限制,使得工人的实际收入降低,变相地对工人处罚。另外,由于工人们普遍希望加班,而安排加班的权力掌握在工头线长手里,而为了能够被安排加班,工人们向领导请客送礼、讨好对方也成了常态。否则,自己的生计也难保。
“讨好”。
加班本身也是一种讨好,尤其是对于科技业而言。是的,对于难以量化工作成果的行业来说,工作时长是老板们非常看重的事情。哪怕你没有什么事,他也希望你在办公室里坐着。
落后的企业文化、工作风气差、国内用人单位最喜欢谈的奉献、画大饼、给员工洗脑、灌输996,997还有狼群文化,等等等等。小人当道,明明工作时间内阔以完成,非要拖到加班,加班还邀功请赏拍马屁得到领导嘉奖。在这种情况下,加班成了最能满足老板虚荣心的东西。
说是加班,其实也没有什么活要干。不过就是坐在办公室里面开小差,混到一定的时候就跑路。说到底,也就是蹭公司的电罢了。
可是老板喜欢呀。他们可不管加班到底有没有实际产出,他们只会觉得,只要多做,就一定做得多。
同样的,为什么工人按法定工时工作的收入却不够养家不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如果加班仅仅是为了获得多一点收入,抑或只是演戏给老板看,那这样的加班又有什么用?往大了说,这也是浪费社会资源。
加班这么普遍,说到底,还是制度问题。如果没有更高效的分配与管理机制,这样的问题很难解决。